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唐山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1月10日至2007年1月9日期间出生;
应聘人员的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取得;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取得国(境外)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唐山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3、2024、2025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2024、2025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5年12月15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和唐山学院官网()发布选聘信息。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发布。
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12月15日,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组织考试,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包括简历、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科研成果等),以附件形式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待面试环节持原件进行核准。
5.已获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博士尚未毕业,须提交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报告单(成绩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需求单位成立资格审核检查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面试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情况测评。心理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心理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两分项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
依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名)和岗位需求数额确定拟聘人选。
若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伍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做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现实表现、学术背景情况、教学和科研能力等综合素养做全面考察,并提交考察报告。对考察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不是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