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现就2025年度海关总署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2月16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海关总署XX职位面试”,详细的细节内容见附件2。
(三)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明显的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5年2月16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诚信档案。
请考生于2025年2月1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接受资格复审,未依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报名推荐表扫描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材料扫描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对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 1+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检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请考生于2月21日17:00前完成在线心理素质测评,测评形式和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另行通知。
请考生于2025年2月27日上午9:00至11: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为:鑫海锦江大酒店(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灯市口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往东南走800米)。
面试时间:2025年2月28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7:108:10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10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来进行,面试形式为结构化小组面试。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遴选职位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和遴选职位比例在3∶1以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海关总署承担。
(四)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我单位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署,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对应后果。
面试前,请考生重视海关总署官方网站,以免遗漏有关信息。如有不正常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